【左邊法律右邊意見】
婚后拆遷分的房屋并不一定屬于夫妻共同財產(chǎn)。若是拆遷的房子屬于夫妻共同財產(chǎn),那么分得的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財產(chǎn),若是拆遷的房子是夫或妻各一方的財產(chǎn),那么拆遷分得的房子只屬于夫或妻各一方。
【左邊法律右邊依據(jù)】
我國《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guān)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chǎn),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chǎn)、經(jīng)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chǎn)權(quán)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chǎn),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guī)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yīng)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chǎn)。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chǎn),有平等的處理權(quán)。參考資料:左邊法律右邊修訂1980年9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根據(jù)2001年4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關(guān)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決定》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