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末(5月29日-30日)將進行第二批公辦小學驗證。今天默默整理了有關人戶一致統籌順位的文章,給幼升小的家長一些參考!
驗證所需準備材料
驗證時間
5月29日-30日為全市公辦小學第二批驗證日。
驗證地點
網上報名公辦小學的兒童家長根據短信通知或“入學報名系統”查詢的相關信息按時到校進行驗證。
在教育部門文件中,公辦小學驗證需要攜帶以下基礎材料:
本市戶籍兒童:
家長須攜帶戶口簿、《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預防接種證,在居住地登記就讀的還需攜帶《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回執(zhí))》或廉租房相關材料證明等。
非本市戶籍兒童:
家長須攜帶戶口簿、《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預防接種證;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證》、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證明或《就業(yè)失業(yè)登記證》,以及適齡兒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證件(《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
根據小編歷年采訪經歷,以下做一些補充說明,具體家長還需根據學校今年的招生簡章,和驗證通知上說明的材料來準備。
1.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有地址的首頁、戶主頁、兒童本人頁。(在一些學校的驗證通知中,明確寫明了要原件還是復印件,請家長按照要求準備)
2.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購房日期頁、產權人頁(產權人中無兒童姓名的,需提供產權人與兒童的關系證明:戶口簿或獨生子女證或出生證明)。
3.報名時,若兒童因年齡未滿尚未完成所有預防接種,這時是沒有小白卡的,小白卡要等所有預防接種完成后換取,所以可以帶上預防接種證(綠本本),報名的時候可以和老師說明下,后期再交,學校不會強求在報名時攜帶小白卡。
4.房產證上的產權人名字,如涉及父母、祖父母和直系親屬的,別忘了帶好直系親屬的戶口本,并證明與自己孩子的關系。(注:是證明所有成員的關系)
注意:
個別學校會在驗證當天測量小朋友身高,來訂做校服,如果短信未要求小朋友跟著,家長也可提前測量好,這種情況就說明小朋友已確定被該學校錄取,家長可以放寬心啦!
驗證常見問題
Q1:如何驗證?是去學校還是在招生網站填報?
A:到學校或區(qū)指定點驗證。大部分的家長都會收到戶籍地或居住地對口學校的驗證通知,只需按照短信或電話通知信息去學校驗證即可。
Q2:這次驗證的學校就是最后孩子被錄取的學校嗎?
A:驗證的學校并不一定百分百是最后孩子錄取的學校,還要看學校的入學排序和學籍招錄情況。根據往年經驗來看,大家去指定地點驗證后,也有可能會回到自己對口學校或者被統籌到其他學校,個別區(qū)指定驗證地點就是最后錄取學校。
Q3:第二批驗證需要帶娃嗎?
A:以收到驗證短信上的要求為準,各學校驗證要求略有出入,有些學校要求父母一方攜帶孩子去,有些則無需帶孩子。提醒一下,雖然有些學校要求只能一位家長到場,但并不代表不能有家長在校外接應。如果有條件的話,爸爸或者老人可以在門口接應,一旦出現需要補充什么資料,可以馬上回去取。(如果有這樣的要求很可能和分班有關)。
Q4:第二批驗證時,老師會和孩子進行交流嗎?
A:根據參加第一批驗證的家長反饋,有的學校會有老師和孩子簡單的交流,比如問一下孩子叫什么,是哪所幼兒園的,最喜歡哪位家庭成員等。具體第二批驗證是否會有此類交流,以各驗證點的實際情況為準。
浦東新區(qū)
錄取排序
1、人戶一致,未報民辦
2、人戶一致,報民辦未錄取
3、人戶分離,有相應條件房子(視學校招生情況,按房產證地址就近安排入學)
4、來滬人員隨遷子女,有相應條件房子(視學校招生情況,按房產證地址就近安排入學)
5、動遷戶子女,可憑動遷協議書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入學。
6、本市戶籍居住本區(qū)廉租房,(可按居住的廉租房(經濟適用房)地址就近安排入學。)
7、人戶分離”(居住地無相應房產證)
8、非滬籍其他情況
浦東新區(qū)在《意見》中,對“統籌排序”介紹的最具體、最清楚。
1.本區(qū)戶籍“戶籍地與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戶主須為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戶主本人須為房屋產權人(單獨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產權);兒童(少年)本人為戶主的,房屋產權人須為適齡兒童(少年)本人(單獨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產權)或其父母(單獨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產權)。按適齡兒童(少年)本區(qū)戶籍所在地地址安排對口入學。戶籍遷入日期、產證上的登記日期截止為2021年4月23日,辦理入學手續(xù)截止日為8月10日。
2021年,本區(qū)繼續(xù)在部分學校實行“一個門牌號一居住戶,五年內只安排一次同校對口入學(同一居住戶二孩除外)”的政策(以下簡稱“五年一孩”政策)。各相關學校要建立對口入學新生信息庫,加強入學新生信息比對。2022年起,部分學校將對入學的適齡兒童(少年)設定入戶時限要求。
如學校對口招生地段內登記入學的適齡兒童(少年)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由招辦按照適齡兒童(少年)戶籍遷入時間先后等排序安排入學,超額部分作統籌安排(詳見學校后續(xù)發(fā)布的招生告示)。
2.本市戶籍“人戶分離”(居住地具備相應房產證)的兒童(少年):房屋產權人須為適齡兒童(少年)本人(單獨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產權)或其父母(單獨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產權)。待區(qū)域內“戶籍地與居住地一致”兒童(少年)安排后,視學校招生情況,按房產證地址就近安排入學。產證上的登記日期截止為2021年4月23日,辦理入學手續(xù)截止日為8月10日。
3.符合入學條件的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其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且積分達標準分值:居住地有相應房產證,房屋產權人須為適齡兒童(少年)本人(單獨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產權)或其父母(單獨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產權),參照本市戶籍“人戶分離”(居住地具備相應房產證)的兒童(少年)就近安排入學,產證上的登記日期截止為2021年4月23日。居住地無相應房產證的,根據實際居住地址,統籌安排入學。辦理入學手續(xù)截止日為8月10日。
4.動遷戶子女:因動遷原因,戶籍尚未遷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產尚未辦理產證的,如動遷安置地配套學校已具備招生條件,可憑動遷協議書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入學。另行租賃房屋居住的,統籌安排入學。
5.本市戶籍居住本區(qū)廉租房(經濟適用房)的適齡兒童(少年):廉租房(經濟適用房)的承租人(買受人)須為兒童(少年)父母(提供相關證明),可按居住的廉租房(經濟適用房)地址就近安排入學。
6.本市外區(qū)戶籍“人戶分離”(居住地無相應房產證)的適齡兒童(少年):本市外區(qū)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確有困難,不能在戶籍地入學,憑街(鎮(zhèn))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出具的《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回執(zhí))》申請在本區(qū)就讀的,按居住地統籌安排入學。初中階段招生,辦理申請回戶籍(居?。┑鼐妥x手續(xù)的截止日期為4月13日。小學階段招生,辦理申請回戶籍(居?。┑鼐妥x手續(xù)的截止日期為4月23日。
7.其余符合入學條件的來滬人員適齡隨遷子女:來滬人員適齡隨遷子女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父母一方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且一年內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補繳,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許補繳的除外)或連續(xù)3年(從首次登記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街鎮(zhèn)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靈活就業(yè)登記。
符合入學條件的來滬人員隨遷子女申請在本區(qū)就讀的,其所持的居住證件上的居住地址,應與其父母所持居住證件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區(qū)。
本區(qū)在園的適齡隨遷子女原則上按就讀幼兒園,統籌安排入學。非在園的適齡隨遷子女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按居住地址就近選擇區(qū)級指定登記點完成入學信息登記,統籌安排入學。
8.殘疾兒童(少年):有特殊教育需求的殘疾兒童可直接到浦東新區(qū)特殊教育學校、浦東新區(qū)輔讀學校、浦東新區(qū)致立學?;蚱謻|新區(qū)觀瀾小學、浦東新區(qū)高行小學、浦東新區(qū)新場實驗小學、浦東新區(qū)書院小學、上海市宣橋學校開設的特教班申請入學。
9.香港、澳門、臺灣適齡兒童(少年):香港、澳門、臺灣學生持本人香港或澳門永久居民身份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港澳居民居住證》《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和《本市境外人員住宿登記表》,安排入學時,視學校招生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10.外籍適齡兒童(少年):外籍學生持本人有效簽證外國護照(須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居留許可頁,且有有效往來簽證)和《本市境外人員住宿登記表》,安排入學時,視學校招生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11.其他符合入學條件的兒童(少年):除上述情況以外,其他符合在本區(qū)入學的兒童(少年),由招辦視實際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浦東新區(qū)實行“五年
安排一次同校對口入學”政策的學校名單
備注:以上學校實施“一個門牌號一居住戶,五年內只安排一次同校對口入學(同一居住戶二孩除外)”(簡稱“五年一孩”)的政策,具體情況可關注相關學校招生告示。
徐匯區(qū)
錄取排序
1、人戶一致,未報民辦
2、人戶一致,報名辦未錄取
3、人戶分離
4、本市集體戶籍
5、本市戶籍居住廉租房
6、非滬籍滿120分
7、非滬籍其他情況
8、港澳臺、外籍適齡兒童
1.根據“相對就近、免試入學”的原則,繼續(xù)實行對口入學的辦法,統籌兼顧、合理安排,對于區(qū)域內入學矛盾突出的學校實施每戶地址五年內只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機會(多胞胎、二胎除外)。班額不超過45人。
2.對于本區(qū)戶籍地(戶主為直系親屬或兒童本人)與居住地(產權人為直系親屬或兒童本人)一致的適齡兒童,當報名人數不超過對口學校招收學額時,安排就近入學;當報名人數超過對口學校招收學額時,按照入戶籍時間長短順序安排入學,超出學額部分實行區(qū)域內統籌安排入學。
3.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選擇居住地登記入學的,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再根據區(qū)域內實際情況統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本市集體戶籍適齡兒童參照居住地登記入學辦法就讀,本市戶籍居住廉租房的適齡兒童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記入學。
4.符合就讀條件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統籌安排進入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讀,優(yōu)先安排持有積分達標的《上海市居住證》人員的子女。
黃浦區(qū)
錄取排序
1、人戶一致,未報名民辦
2、人戶一致,報名民辦未錄取
3、人戶分離,未報名民辦
4、人戶分離,報名民辦未錄取
5、非滬籍,居住證達標滿120分、有房產等情況據學校統籌安排
6、港澳臺、外籍適齡兒童
1.公辦小學招生,對于本區(qū)戶籍地(戶主為直系親屬或兒童本人)與居住地(產權人或承租人為直系親屬或兒童本人)一致的適齡兒童,當報名人數不超過對口學校招收學額時,安排對口入學;當報名人數超過對口學校學額時,按照入戶籍時間長短順序安排入學,超出學額部分實行區(qū)域內統籌安排入學,黃浦區(qū)每戶地址五年內只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的機會(二胎或多胞胎除外)。
2.根據本市有關規(guī)定,繼續(xù)做好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居住地登記入學工作。具有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確有困難不能在戶籍地入學的,憑街道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出具的《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回執(zhí))》(截止日為4月23日),申請居住地登記入學。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將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再根據區(qū)域內實際情況統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
本市戶籍的集體戶口適齡兒童參照居住地登記入學辦法就讀。
3.非本市戶籍的,家長須帶領適齡兒童,攜帶戶口簿、《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出生證、預防接種證、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證》、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證明或《就業(yè)失業(yè)登記證》,以及適齡兒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證件等相關材料證明。
各街道的指定驗證點要對登記就讀一年級的隨遷子女及其父母的有關證件進行核對,通過居住證讀卡機對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證件和有效期限進行核對;通過信息系統對來滬人員隨遷子女父母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靈活就業(yè)登記證明進行信息比對。
閔行區(qū)
錄取排序
1、人戶一致,未報民辦
2、人戶一致,報民辦未錄取
3、人戶分離,本市戶籍因市政動遷、由動遷辦安置在閔行區(qū)的
4、人戶分離,本市戶籍配住廉租房家庭的適齡兒童
5、人戶分離,本市外區(qū)戶籍但持閔行區(qū)房產證(產權人為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適齡兒童
6、非滬籍,有居住證,積分達標的同住子女
7、非滬籍,其他情況
公辦小學應根據區(qū)教育局確定的對口招生入學范圍和招生計劃,按照“相對就近、免試入學”的原則,安排適齡兒童入學。
1.對于閔行區(qū)戶籍地(戶主為直系親屬或本人)與居住地(產權人為直系親屬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一致的適齡兒童,當報名人數不超過對口學校招收計劃數時,安排就近入學;當報名人數超過對口學校招收計劃數時,按照適齡兒童戶籍遷入時間先后排序安排入學,超出部分實行區(qū)域內統籌安排入學。對于區(qū)域內入學矛盾突出的學校,嚴格實施每戶地址五年內只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機會(多胞胎、二孩除外)。
2.根據本市有關規(guī)定,繼續(xù)做好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居住地登記入學工作。具有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確有困難不能在戶籍地入學的,憑街鎮(zhèn)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出具的《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回執(zhí))》(截止日為4月23日),申請居住地登記入學。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選擇居住地登記入學的,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再根據區(qū)域內實際情況統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
3.本市集體戶籍適齡兒童參照居住地登記入學辦法就讀,本市戶籍居住廉租房的適齡兒童,可憑戶口簿及相關居住證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記入學。
2021年,來滬人員適齡隨遷子女需在閔行區(qū)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父母一方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且一年內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補繳,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許補繳的除外)或連續(xù)3年(從首次登記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街鎮(zhèn)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靈活就業(yè)登記。
受理來滬人員隨遷子女辦理入學手續(xù)截止日為2021年8月10日。
靜安區(qū)
錄取排序
1、人戶一致,未報民辦
2、人戶一致,報民辦未錄取
3、人戶分離,未報民辦
4、人戶分離,報民辦未錄取
5、非滬籍:居住證有積分/房產,隨對口學校統籌安排
1.戶籍地入學。區(qū)教育局根據區(qū)域內學校資源配置及生源分布情況,采取地塊(居委)劃片對口的方法,確定公辦小學的對口入學范圍。
根據報名人數與招生計劃數的實際情況,部分公辦小學的對口入學條件繼續(xù)執(zhí)行:適齡兒童及父母的戶籍須在對口地塊滿2年;根據歷年相關學?!墩猩ǜ妗罚糠止k小學的對口入學條件執(zhí)行:適齡兒童及父母的戶籍須在對口地塊滿3年;戶主為兒童、父或母;房屋產權人/承租人為兒童、父或母。該類學校,每戶地址5年內只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機會。執(zhí)行上述政策的學校,要進一步加強對本地塊學齡人口變化趨勢的預測分析和摸底調查;當出現學齡人口超出學校辦學規(guī)模時,應及時向社會發(fā)布,繼續(xù)啟動預警機制。以上具體情況詳見各學?!墩猩ǜ妗贰?/p>
2.統籌居住地入學。根據本市有關規(guī)定,繼續(xù)做好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居住地登記入學工作。具有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確有困難不能在戶籍地入學的,憑街鎮(zhèn)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出具的《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回執(zhí))》(截止日為2021年4月23日),申請居住地登記入學。
2021年5月15日,選擇在居住地就讀的適齡兒童,家長須帶領適齡兒童,攜帶全家戶口簿、《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預防接種證、《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回執(zhí))》,到就近的區(qū)指定報名驗證點(見表2)報名驗證?!半S申辦市民云”或“上海一網通辦”網站中的電子證照與紙質證件可同等效力使用。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須于5月29日到就近的區(qū)指定報名驗證點參加第二批驗證。
區(qū)教育局結合本區(qū)實際,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再在區(qū)域內統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具體情況詳見《2021年靜安區(qū)“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少年居住地登記入學工作實施細則》。
表2: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區(qū)指定報名驗證點
本區(qū)戶籍的集體戶口適齡兒童參照居住地登記入學辦法就讀。本區(qū)戶籍居住廉租房的適齡兒童可憑戶口簿及相關居住證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記入學,由區(qū)教育局統籌安排就近入學。
(五)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入學。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fā)市教委等四部門關于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就讀本市各級各類學校實施意見的通知》(滬府辦規(guī)〔2018〕5號)等要求,來滬人員適齡隨遷子女實行“集中報名、相對就近、統籌安排”的入學辦法。辦理入學手續(xù)截止日為2021年8月10日。
2021年,來滬人員適齡隨遷子女需在本區(qū)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父母一方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且一年內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補繳,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許補繳的除外)或連續(xù)3年(從首次登記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街鎮(zhèn)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靈活就業(yè)登記。
2021年5月16日,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家長須帶領適齡兒童,到就近的區(qū)指定報名驗證點(見表3)報名驗證,區(qū)教育局對已完成入學信息登記的適齡兒童以及家長的證件進行現場核對?!半S申辦市民云”或“上海一網通辦”網站中的電子證照與紙質證件可同等效力使用。符合入學條件的來滬人員隨遷子女,由區(qū)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攜帶材料如下:
1.全家戶口簿;
2.適齡兒童的《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預防接種證、有效期內的《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
3.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證》、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證明或《就業(yè)失業(yè)登記證》。
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須于5月30日到就近的區(qū)指定報名驗證點參加第二批驗證。
表3: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區(qū)指定報名驗證點
長寧區(qū)
錄取排序
1.人戶一致,未報民辦
2.人戶一致,報民辦未錄取
3.人戶分離
4.非滬籍,臺灣適齡兒童
5.非滬籍,香港、澳門適齡兒童
6.非滬籍,來滬人員適齡隨遷子女
7.非滬籍,華僑及外籍人員適齡攜行子女
根據生源、學校分布情況,均衡配置教育資源,確定各校對口招生入學范圍與招生計劃,統籌兼顧,合理安排適齡兒童入學。
1.統籌居住地入學
繼續(xù)做好本市(本區(qū))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居住地登記入學工作。本市(本區(qū))戶籍適齡兒童確有困難不能在戶籍地入學的,可憑街鎮(zhèn)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出具的《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回執(zhí))》(截止日為2021年4月23日),申請居住地登記入學,由區(qū)教育局統籌安排就讀。
意愿就讀本區(qū)的本市戶籍集體戶口適齡兒童參照居住地登記入學的辦法,統籌安排就讀。本區(qū)戶籍居住廉租房的適齡兒童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記,統籌安排就讀。
2.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入學
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fā)市教委等四部門關于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就讀本市各級各類學校實施意見的通知》(滬府辦規(guī)〔2018〕5號)等要求,2021年,來滬人員適齡隨遷子女需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父母一方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且一年內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補繳,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許補繳的除外)或連續(xù)3年(從首次登記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街鎮(zhèn)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靈活就業(yè)登記。
2021年8月10日為受理來滬人員隨遷子女辦理入學手續(xù)截止日。
楊浦區(qū)
錄取排序
1、人戶一致,未報民辦
2、人戶一致,報民辦未錄取
3、人戶分離
4、非滬籍,有居住證有積分/房產等情況隨學校統籌安排
1.統籌居住地入學。
繼續(xù)做好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居住地登記入學工作。具有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戶籍在外區(qū)、居住在本區(qū),或者戶籍在本區(qū)、居住地與戶籍地不在同一街道的,確有困難不能在戶籍地入學的,在進行入學信息登記時,家長可憑戶口簿原件和街道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出具的《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回執(zhí))》(截止日為4月23日),申請居住地登記入學。區(qū)教育局根據2021年楊浦區(qū)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實施細則,按照“戶籍與居住地一致優(yōu)先”原則,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再根據登記入學人數和學校資源分布情況在區(qū)域內統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
本市戶籍的集體戶口適齡兒童參照居住地登記入學辦法就讀。本市戶籍居住廉租房的適齡兒童可憑戶口簿及相關居住證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記入學,由區(qū)教育局安排就近入學。
2.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入學。
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fā)市教委等四部門關于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就讀本市各級各類學校實施意見的通知》(滬府辦規(guī)〔2018〕5號)等要求,2021年來滬人員適齡隨遷子女需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父母一方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且一年內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補繳,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許補繳的除外)或連續(xù)3年(從首次登記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街道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靈活就業(yè)登記。
2021年,本區(qū)受理來滬人員隨遷子女辦理入學手續(xù)截止日為8月10日。
3.入學分配。
本區(qū)繼續(xù)實行“一個戶籍地址,五年內只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機會”(同一居住戶二孩除外)。如報名學生人數大于招生計劃數的學??筛鶕m齡兒童全家戶口入戶情況、入戶年限等人戶信息制定招生實施細則并在學校網站公示。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屬于三代直系親屬以外的掛靠戶口,由區(qū)教育局在區(qū)域內統籌安排入學。
教育局結合本區(qū)實際,對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來滬人員隨遷子女,按照“集中登記、相對就近、統籌安排”原則,統籌進入到公辦學校接受義務教育。
嘉定區(qū)
錄取排序
1、人戶一致,未報民辦
2、報名公辦小學的本區(qū)廉租房戶籍的適齡兒童。
3、人戶一致,報民辦未錄取
4、本區(qū)廉租房戶籍,報民辦未錄取
5、報名公辦小學的本區(qū)戶籍且戶口與房產對應的適齡兒童,對口校區(qū)內同一居住戶地址2020年已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機會。(多胞胎、二胎除外)。
6、報名民辦小學未被錄取的本區(qū)戶籍且戶口與房產對應的適齡兒童,對口校區(qū)內同一居住戶地址2020年已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機會。(多胞胎、二胎除外)。
7、非滬籍,有居住證有積分/房產等情況隨學校統籌安排
1.人戶一致的適齡兒童
本區(qū)戶籍的適齡兒童,戶口簿戶主為本人或其直系親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持有相應的產權人僅為本人或直系親屬的住宅類房產證或農村自有宅基地證(以下簡稱房地產證)的,在4月23日前經現就讀幼兒園審驗核實戶口簿、相應的房地產證。根據“就近免試入學”的原則,安排適齡兒童入學。當報名人數不超過對口學校招收計劃數時,安排就近入學;當報名人數超過對口學校招收計劃數時,按照適齡兒童戶籍遷入時間先后排序安排入學,超出部分實行區(qū)域內統籌安排入學。
區(qū)教育局從2020年起對本區(qū)入學需求突出的公辦小學,實施“五年限一”政策,具體為: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內只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機會(多胞胎、二孩除外),為保持政策延續(xù)性,該辦法逐年過渡到位。2021年申請入學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對口入學須滿一年,依次類推,直至滿五年。該政策的實施,由學校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并在招生方案中明確,報區(qū)教育局備案。
2.配住本區(qū)廉租房的本市戶籍適齡兒童
配住本區(qū)廉租房的本市戶籍兒童,須在4月23日前至規(guī)定地點審驗核實廉租房相關材料證明、戶口簿等。就讀本區(qū)幼兒園的適齡兒童至就讀幼兒園審驗,其他幼兒至居住地街鎮(zhèn)教委審驗。配住本區(qū)廉租房的本市戶籍兒童入學,由區(qū)教育局視公辦學校招生實際情況安排就近入學。
3.申請“人戶分離”的本市戶籍適齡兒童
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確有困難不能在戶籍地入學,選擇在本區(qū)申請跨區(qū)居住地入學,憑本區(qū)《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回執(zhí))》(截止日為4月23日,以下簡稱《回執(zhí)》),到《回執(zhí)》上居住地所屬街鎮(zhèn)辦理入學登記手續(xù)。本區(qū)戶籍的適齡兒童確有困難不能在戶籍地入學,選擇跨街鎮(zhèn)居住地入學,憑居住地所屬街鎮(zhèn)的《回執(zhí)》(截止日為4月23日)、與居住地址相應的房地產證(產權人僅為直系親屬或本人),到《回執(zhí)》上居住地所屬街鎮(zhèn)辦理入學登記手續(xù)。
同一街鎮(zhèn)內不接受“人戶分離”申請??鐓^(qū)、跨街鎮(zhèn)“人戶分離”的適齡兒童入學,將根據《2021年嘉定區(qū)“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和學生在居住地登記入學工作”實施細則》(見附件2)統籌安排。
本區(qū)其他寄放戶口(含集體戶口)的適齡兒童,參照居住地登記入學辦法,由區(qū)教育局視公辦學校招生實際情況統籌安排。
4.來滬人員隨遷子女適齡兒童
申請在本區(qū)接受小學教育的來滬人員隨遷子女適齡兒童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父母一方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且一年內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補繳,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許補繳的除外)或連續(xù)3年(從首次登記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街鎮(zhèn)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靈活就業(yè)登記。
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小學階段以進入公辦學校為主,部分街鎮(zhèn)如公辦教育資源緊缺,可統籌安排進入政府購買服務的民辦隨遷子女小學就讀。街鎮(zhèn)要依據區(qū)域教育資源和入學需求制定相應入學統籌或積分辦法,并報區(qū)教育局審核備案。
寶山區(qū)
錄取排序
1、人戶一致,未報民辦
2、人戶一致,報民辦未錄取
3、人戶分離,在本區(qū)購買房產,實際居住地址與房產證地址一致的。同等情況下根據房產證性質、監(jiān)護人情況和辦理居住登記時間長短等按序統籌安排。
4、人戶分離,寄居在親屬處的。同等情況下根據寄居親屬關系和辦理居住登記時間長短等按序統籌安排。
5、人戶分離,在本區(qū)租房,實際居住地址與租房合同地址一致的。同等情況下根據戶籍區(qū)域(跨區(qū)、外街鎮(zhèn))和辦理居住登記時間長短等按序統籌安排。
6、非滬籍,有居住證有積分/房產等情況隨學校統籌安排
根據“十四五”期間區(qū)域教育布局調整、常住人口的變化,結合義務教育優(yōu)質均衡發(fā)展區(qū)創(chuàng)建、公建配套學校建設、緊密型學區(qū)集團建設等要求,對義務教育事業(yè)發(fā)展做出整體規(guī)劃,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校區(qū)應相對穩(wěn)定也可根據實際作動態(tài)調整,以當年教育局公示信息為準。按照免試就近入學與統籌安排相結合原則,本區(qū)戶籍人戶一致(特殊政策規(guī)定除外)的適齡兒童劃塊對口入學,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非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分層按序統籌安排入學,確保轄區(qū)內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享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1.統籌居住地入學。根據本市有關規(guī)定,繼續(xù)做好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居住地登記入學工作。具有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確有困難不能在戶籍地入學的,憑街鎮(zhèn)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出具的《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回執(zhí))》(截止日為4月23日),申請居住地登記入學,本區(qū)按照“戶籍與實際居住地一致優(yōu)先”原則,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再在鎮(zhèn)、街道(學區(qū))內統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3月19日,本區(qū)公布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實施細則。
本區(qū)辦理的本市戶籍的集體戶口、公共戶口及公租房內適齡兒童在實際居住地申請就讀,按照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居住地申請就讀的辦法,統籌安排入學。在本區(qū)居住廉租房的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可憑戶口簿及相關居住證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記,統籌安排入學。
2015年起,本區(qū)實施對口校區(qū)內同一居住戶地址五年內只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機會;適齡兒童(及父母)戶籍遷入直系親屬戶籍內滿五年并與同住的,能享受對口入學政策。與上述政策不符的或遷入非直系親屬戶籍內的由區(qū)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本區(qū)戶籍智力中度殘疾(及以上)、聽力殘疾和視力殘疾的適齡兒童可于5月23日到區(qū)特教指導中心接受咨詢評估,安排進入相應的特殊教育學校(普校特教班)就讀。
軍人子女入學按照市教委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入學。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fā)市教委等四部門關于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就讀本市各級各類學校實施意見的通知》(滬府辦規(guī)〔2018〕5號)等要求,2021年,來滬人員適齡隨遷子女需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父母一方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且一年內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補繳,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許補繳的除外)或連續(xù)3年(從首次登記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街鎮(zhèn)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靈活就業(yè)登記。
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小學階段以安排進入公辦學校為主,部分地區(qū)確實無法安排公辦學校入學的,統籌安排進入政府購買服務的民辦小學就讀。
2021年,本區(qū)受理來滬人員隨遷子女辦理入學手續(xù)截止日為8月10日。
虹口區(qū)
錄取排序
1、人戶一致,未報民辦
2、人戶一致,報民辦未錄取
3、人戶分離,適齡兒童與戶主為直系親屬關系,且適齡兒童或父母三人中至少一人為居住地房屋產權所有人;
4、人戶分離,適齡兒童與戶主為直系親屬關系;
5、人戶分離,其他情況。
6、非滬籍,有居住證有積分/房產等情況隨學校統籌安排
1.學校應按區(qū)教育局確定的相對就近入學招生范圍和招生計劃,按照“相對就近、免試入學”的招生原則,招收轄區(qū)內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入學。
2.本區(qū)“人戶一致”的適齡兒童,當公辦小學報名人數大于招生計劃數時,學校根據適齡兒童與戶主關系、房產情況、戶籍遷入時間等要素排序安排入學。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適齡兒童,根據第一批公辦小學驗證和已分配入學的實際情況,以本區(qū)戶籍人戶一致優(yōu)先、同類排序靠后為原則,按照相關學校招生細則安排入學。未能對口入學的適齡兒童將統籌安排相對就近的公辦小學就讀。
3.選擇申請在居住地就讀的人戶分離適齡兒童,按照“人戶一致優(yōu)先”原則,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再根據報名人數和已分配入學情況,統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居住地登記入學實施細則另行制定)。
4.本區(qū)集體戶籍適齡兒童參照居住地登記入學辦法就讀。居住本區(qū)廉租房的適齡兒童可憑戶口簿及相關居住證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記就近入學。
5.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安排。報名信息核對通過的,按照《上海市居住證》且積分達到標準分值、持本區(qū)房產證情況、《上海市居住證》《就業(yè)失業(yè)登記證》年限等先后順序,統籌安排隨遷子女入學。
2021年,受理隨遷子女辦理入學手續(xù)截止日為8月10日。
普陀區(qū)
錄取排序
1、人戶一致,未報民辦
2、人戶一致,報民辦未錄取
3、人戶分離,適齡兒童的居住地與其監(jiān)護人的戶籍地址一致,且與其監(jiān)護人、本人的房產證地址相一致;
4、人戶分離,適齡兒童的居住地與其監(jiān)護人的戶籍地址相一致;
5、人戶分離,適齡兒童的居住地與其監(jiān)護人、本人的房產證地址相一致;
6、人戶分離,適齡兒童的居住地與其寄居的其他直系親屬的戶籍地址相一致;
7、人戶分離,適齡兒童的居住地為其監(jiān)護人的租賃房屋;
8、人戶分離,其他情況。
9、非滬籍,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且達到標準積分、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未達到標準積分;購房、租房等情況的先后順序統籌安排隨遷子女入學。
1.人戶一致。公辦小學按照教育行政部門確定的招生范圍和招生計劃,以“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優(yōu)先”和“區(qū)域內統籌安排”相結合為原則,免試就近招收學生。
2.人戶分離。區(qū)教育行政部門結合本區(qū)實際,制定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實施方案,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再在區(qū)域內統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
本市戶籍的集體戶口適齡兒童參照居住地登記入學辦法就讀。
本市戶籍居住廉租房的適齡兒童,可憑戶口簿及相關居住證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記入學,由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安排就近入學。
3.來滬人員隨遷子女。非本市戶籍的,家長須帶領適齡兒童,攜帶適齡兒童本人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證》《就業(yè)失業(yè)登記證》、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證明、《上海市入學信息登記表》、戶口簿、房地產權證、預防接種證等證件,到區(qū)教育行政部門指定驗證點進行現場驗證。
松江區(qū)
錄取排序
1、人戶一致,未報民辦
2、人戶一致,報民辦未錄取
3、人戶分離,在本區(qū)有居住類房產,居住地房屋產權人為其本人或直系親屬
4、來滬人員隨遷子女,積分達到標準分值且在本區(qū)有居住類房產(產證年限四年及以上優(yōu)先)
5、港澳臺子女、華僑子女和外籍人員子女,在本區(qū)有居住類房產
6、因動遷原因,戶籍尚未遷移至安置地的/居住地安置房產尚未辦理產證的
7、居住本區(qū)廉租房的本市戶籍適齡兒童
8、人戶分離,在本區(qū)無房產
9、因動遷原因,另行租房居住的
10、積分未達到標準分值但在本區(qū)有居住類房產
11、積分達到標準分值無房產的來滬人員隨遷子女
12、其余符合入學條件的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小學階段統籌安排進入政府購買服務的民辦小學就讀。
13、港澳臺子女、華僑子女和外籍人員子女,在本區(qū)無居住類房產的。
1.根據“免試就近入學”的原則,依據生源分布情況,結合本區(qū)教育資源情況,實行“人戶一致優(yōu)先,分類梯度統籌”,確保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
2.統籌居住地入學。根據本市有關規(guī)定,繼續(xù)做好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居住地登記入學工作。具有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確有困難不能在戶籍地入學的,憑街鎮(zhèn)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出具的《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回執(zhí))》(截止日為4月23日),申請居住地登記入學,松江區(qū)教育考試中心結合本地區(qū)實際,制定“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實施細則,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再在區(qū)域內統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本市戶籍的集體戶口適齡兒童參照居住地登記入學辦法就讀。本市戶籍居住廉租房的適齡兒童可憑戶口簿及相關居住證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記入學,由松江區(qū)教育考試中心統籌安排入學。
3.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入學。來滬人員隨遷子女招生入學工作根據《2021年松江區(qū)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實施細則》實施。小學階段以安排進入公辦學校為主,部分街鎮(zhèn)確實無法安排公辦學校入學的,統籌安排進入政府購買服務的民辦小學就讀。2021年松江區(qū)教育考試中心受理隨遷子女辦理入學手續(xù)截止日為8月10日。
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fā)市教委等四部門關于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就讀本市各級各類學校實施意見的通知》(滬府辦規(guī)〔2018〕5號)等要求,2021年來滬人員適齡隨遷子女需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父母一方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且一年內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補繳,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許補繳的除外)或連續(xù)3年(從首次登記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街鎮(zhèn)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靈活就業(yè)登記。
提醒:2021年起,對于區(qū)域內入學矛盾突出的學校逐步實施“每戶房產地址五年內只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機會(多胞胎、二胎除外)”,即從2022年起,申請入學的同一居住類房產地址未安排入學須滿1年,以此類推,直至滿5年。不符合此項政策的適齡兒童和學生,由松江區(qū)教育考試中心統籌安排入學。
本區(qū)擬實施“以戶籍遷入年限排序”,即“人戶一致”對口入學人數超出學校招生計劃數時,由原先按房產證年限排序調整為按戶籍遷入年限排序,此政策2024年起正式實施。
青浦區(qū)
錄取排序
1.本市戶籍:戶籍與房產證權利人相一致,直系戶籍、直系房產。
2.本市戶籍:戶籍與房產證權利人不一致,直系房產。
3.本市戶籍:戶籍與房產證權利人不一致,直系戶籍。
4.非本市戶籍:積分達標(120分)且有直系房產。
5.本市戶籍:戶籍與戶主非直系,房產為非直系。
6.非本市戶籍:積分達標(120分)但無房產。
7.非本市戶籍:有直系房產但積分不達120分。
8.非本市戶籍:符合上海市入學條件,無房產且積分不達120分。居住證辦理的時間長的優(yōu)先。
人戶分離細分排序:
(1)房產證權利人為適齡兒童、少年本人或父母的,且于2021年4月23日之前辦理的;
(2)房產證權利人為適齡兒童、少年父母之外的其他直系親屬的,且于2021年4月23日之前辦理的;
(3)戶口戶主為適齡兒童、少年本人或父母的,且于2021年4月23日之前遷入的;
(4)戶口戶主為適齡兒童、少年父母之外的其他直系親屬的,且于2021年4月23日之前辦理的;
(5)戶口戶主為適齡兒童、少年旁系親屬的,且于2021年4月23日之前遷入的;
(6)其他情況。
1.小學入學方式。本區(qū)所有公辦小學堅持“免試入學”原則,采取戶籍地段對口、居住地段對口或“電腦派位”等方式安排學生入學。根據公辦小學招生劃片范圍及2021年青浦區(qū)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安置細則,各學校對區(qū)教育局相關部門下發(fā)的新生名單和學籍材料進行現場核對驗證,在此基礎上進行招生報名工作。
2.統籌居住地入學。根據本市有關規(guī)定,繼續(xù)做好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居住地登記入學工作。具有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確有困難不能在戶籍地入學的,憑街鎮(zhèn)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出具的《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回執(zhí))》(截止日為4月23日),申請居住地登記入學。區(qū)教育局結合本區(qū)實際繼續(xù)實行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少年按居住地登記入學招生的實施細則。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再在區(qū)域內統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3月19日,公布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實施細則。
本市戶籍的集體戶口適齡兒童參照居住地登記入學辦法就讀。本市戶籍居住廉租房的適齡兒童可憑戶口簿及相關居住證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記入學,由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安排就近入學。
3.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入學。
各校要在教育局相關部門的統籌安排下根據有關要求,切實做好來滬人員隨遷子女招生入學工作。
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fā)市教委等四部門關于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就讀本市各級各類學校實施意見的通知》(滬府辦規(guī)〔2018〕5號)等要求,2021年,來滬人員適齡隨遷子女需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父母一方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且一年內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補繳,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許補繳的除外)或連續(xù)3年(從首次登記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街鎮(zhèn)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靈活就業(yè)登記。
金山區(qū)
錄取排序
1、人戶一致,未報民辦
2、人戶一致,報民辦未錄取
3、人戶分離,居住地產權人為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本人,并擁有主要產權;
4、人戶分離,居住地產權人為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祖父母、外祖父母,并擁有主要產權;
5、人戶分離,居住地產權人為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并擁有主要產權;
6、人戶分離,居住地為租賃房;
7、人戶分離,其他情況者。
8、隨遷子女本人持有投靠類居住證者優(yōu)先。
9、隨遷子女父母一方居住證積分達標優(yōu)先。
10、隨遷子女持有本區(qū)自有住宅類產權房的
11、隨遷子女,沒有住宅類產權房,只有租賃房的
1.居住地在本區(qū)且“人戶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根據其居住地所在的街鎮(zhèn)對口安排小學、初中入學。
居住地在濱海地區(qū)、朱涇鎮(zhèn)等招生區(qū)域內且“人戶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按照小學、初中對口招生入學劃片方案實施;居住地在其它鎮(zhèn)且“人戶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升入所在鎮(zhèn)小學、初中,一個鎮(zhèn)有兩所及以上小學、初中的,按撤鎮(zhèn)前的學區(qū)對口升入小學、初中。
當報名人數超過對口學校招收學額時,區(qū)教育局將按照適齡兒童與戶主關系、自購房及入戶年限等要素排序安排入學,超出學額部分實行區(qū)域內統籌安排入學;本區(qū)戶籍適齡兒童屬于三代直系親屬以外的掛靠戶口,由區(qū)教育局在區(qū)域內統籌安排入學。
2.居住地在本區(qū)但非“人戶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根據其居住地所在的街鎮(zhèn)由區(qū)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持本區(qū)戶籍且在居住地有房產者:學生本人持本區(qū)戶籍且學生本人或其直系親屬在居住地有自購房產。
持本區(qū)“居住登記回執(zhí)”且在居住地有房產者:學生本人在本區(qū)無戶籍但持有《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回執(zhí))》且學生本人或其直系親屬在居住地有自購房產。
持本區(qū)戶籍或“居住登記回執(zhí)”而無房產者:學生本人在居住地持有本區(qū)戶籍或《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回執(zhí))》以及學生本人或其法定監(jiān)護人持有效的“租賃房合同”等,但在居住地學生本人和其直系親屬無自購房產。
其他符合條件者。
以上情況均要根據學生與戶主關系、自購房及入戶年限等因素統籌安排。
3.隨遷子女入學安排
根據轄區(qū)內公辦學校學額數,統籌安排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入學。
1.對符合基本條件的隨遷子女,如果本人或其法定監(jiān)護人持有本區(qū)自有住宅類產權房的,在住宅類產權房所在地統籌安排進入公辦學校入學。
2.對符合基本條件的隨遷子女,如果本人或其法定監(jiān)護人在本區(qū)沒有住宅類產權房,只有租賃房的,在公辦教育資源緊缺的情況下,統籌安排進入周邊的公辦學校就讀。
3.隨遷子女本人持有投靠類居住證者,在統籌安排時優(yōu)先。
4.隨遷子女父母一方持有有效期內的《上海市居住證》且積分達到標準分值(120分)者,在統籌安排時優(yōu)先。
奉賢區(qū)
錄取排序
1,適齡兒童人戶統一,居住地所有權人為適齡兒童父母,本人,擁有(或共同共有)全部所有權;戶主為適齡兒童父母,本人。
2,適齡兒童人戶統一,居住地所有權人為適齡兒童祖父母,外祖父母,擁有(或共同共有)全部所有權;戶主為適齡兒童父母,本人,祖父母,外祖父母。
3,適齡兒童人戶分離,居住地所有權人為適齡兒童父母,本人,擁有(或共同共有)全部所有權。
4,適齡兒童人戶分離,居住地所有權人為適齡兒童祖父母,外祖母,擁有(或共同共有)全部所有權。
5,適齡兒童人戶一致,居住地所有權人為擁有部分所有權的適齡兒童直系親屬或本人。
6,適齡兒童人戶分離,居住地所有權人為擁有部分所有權的適齡兒童直系親屬或本人。
7,適齡兒童人戶分離,居住地為租賃房,且進行人戶分離登記滿1年。
8,其他情況。
1.統籌居住地入學。
根據本市有關規(guī)定,繼續(xù)做好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居住地登記入學工作。具有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確有困難不能在戶籍地入學的,憑街鎮(zhèn)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出具的《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回執(zhí))》(截止日為2021年4月23日),申請居住地登記入學。按照我區(qū)“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實施細則,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再根據登記入學人數和學校資源分布情況在區(qū)域內統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
本市戶籍的集體戶口適齡兒童參照居住地登記入學辦法就讀。本市戶籍居住廉租房的適齡兒童可憑戶口簿及相關居住證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記入學,由區(qū)教育局安排就近入學。
2.來滬人員隨遷子女招生。
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fā)市教委等四部門關于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就讀本市各級各類學校實施意見的通知》(滬府辦規(guī)〔2018〕5號)等要求,2021年來滬人員適齡隨遷子女需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父母一方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且一年內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補繳,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許補繳的除外)或連續(xù)3年(從首次登記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街鎮(zhèn)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靈活就業(yè)登記。
2021年,我區(qū)隨遷子女招生繼續(xù)實施網上入學申請,家長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陸“奉賢區(qū)教育事務受理中心”左邊微信公眾號右邊提交入學申請材料。區(qū)教育事務受理中心、各鎮(zhèn)(街道、開發(fā)區(qū)、頭橋集團)教育管理部門和學校要根據有關要求,切實做好來滬人員隨遷子女招生入學工作,加強對隨遷子女入學證件的審核。
崇明區(qū)
錄取排序
1、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的居住地與戶籍所在地一致,且戶主為直系親屬或學生本人。
2、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的居住地址與戶籍地址不一致,居住地產權人為學生父母或本人,并擁有全部產權。
3、適齡兒童、少年的居住地與其寄居在三代以內旁系親屬處的戶籍地址相一致(三代是從學生開始計算為一代的三代)。
4、適齡兒童、少年的居住地與其父母的租房地址相一致且居住地址與戶籍地址在不同鄉(xiāng)鎮(zhèn)。
5、其他情況。
1.統籌居住地入學。
根據本市有關規(guī)定,繼續(xù)做好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居住地登記入學工作。具有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確有困難不能在戶籍地入學的,憑鄉(xiāng)鎮(zhèn)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出具的《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回執(zhí))》(截止日為4月23日),申請居住地登記入學。根據《2021年崇明區(qū)本市戶籍適齡兒童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實施細則》(另行公布),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再根據登記入學人數和學校資源分布情況在區(qū)域內統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
本市戶籍的集體戶口適齡兒童參照居住地登記入學辦法就讀。本市戶籍居住廉租房的適齡兒童可憑戶口簿及相關居住證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記入學,由區(qū)教育局安排就近入學。
2.來滬人員隨遷子女招生。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fā)市教委等四部門關于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就讀本市各級各類學校實施意見的通知》(滬府辦規(guī)〔2018〕5號)等要求,2021年來滬人員適齡隨遷子女需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父母一方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且一年內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補繳,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許補繳的除外)或連續(xù)3年(從首次登記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鄉(xiāng)鎮(zhèn)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靈活就業(yè)登記。
默默推薦上海地區(qū)升學賬號
你想了解的都在這里
整理不易,請在右下角給默默點個“在看”喲,你的支持是我不斷努力的動力
編輯:默默
標簽:上海幼升小重點關注
更多內容請關注左邊微信公眾號右邊平臺:上海幼升小
左邊ID右邊:shysxsx
點擊下方閱讀原文,你想了解的升學政策都在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