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審核時須攜帶單位介紹信、經辦人身份證、單位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事業(yè)單位法人登記證,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附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單位為分公司的,還需提供總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和人事授權書。
1、2017年上海引進人才申報審核流程,中央在滬單位、市屬單位到市人才服務中心各受理點進行單位審核及現場申報;其他單位到注冊所在地的區(qū)縣人才服務中心進行單位審核及現場申報。
2、用人單位注冊,世紀人才網上進行單位信息注冊、并填寫相關信息首次申報時,用人單位在網上登錄填報引進人才申請信息,確認后打印《上海市引進人才申請表》并蓋章、簽字,用人單位備齊單位和個人的相關書面材料后,到指定受理點進行現場申報。
3、未通過審核的用人單位,首次申報時應到指定受理點進行單位審核,首次申報時,已審核通過的用人單位到指定受理點進行現場申報,提交符合規(guī)定的完整的書面材料,市人才服務中心和區(qū)、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在正式受理后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
4、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審核通過人員信息在政務網上進行公示,時間15天公示無異議的,由受理部門出具相關證明并辦理相關手續(xù)?!吧虾B鋺舻亟邮兆C明”是指接受你的戶口落戶的戶主所出具的同意接受你落戶的證明文件、派出所里也有表格可以拿的、主要是寫戶主是誰、同意誰落戶到戶主所在的戶口簿里。
補充說明:
上海市吸引國內優(yōu)秀人才來滬工作
一、受理依據
《上海市人才流動條例》、《上海市吸引國內優(yōu)秀人才來滬工作實施辦法》(滬人[1999]51號)
二、受理范圍
在本市行政區(qū)域內注冊,符合本市產業(yè)發(fā)展方向,具有用人自主權和獨立法人資格的各類單位,或具有用人自主權的中央及外省市單位在滬分支機構。
根據市政府人口綜合調控精神,優(yōu)先滿足本市重點領域、重點產業(yè)、重點項目引進高層次、緊缺急需的人才。
三、受理條件
(1)本市社會經濟發(fā)展需要的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年齡在35周歲以下的人員;
(2)本市高新技術企業(yè)需要且具有本科以上學歷的人員;
(3)獲得博士學位的人員;
(4)本市緊缺、急需,具有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副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須滿三年)的人員;
(5)具有特殊才能的各類人員。
以上符合第(1)(2)條還須提供學位證書;符合(1)條規(guī)定申請引進的已婚人才,夫妻雙方必須同時符合該項規(guī)定須提供學位證書,其子女可隨遷;符合第(2)、(3)、(4)、(5)規(guī)定調滬的人員,年齡應在50歲以內,符合上述條件的已婚人員其未退休配偶、未成年子女須隨調、隨遷。
被引進人員應是本市用人單位所緊缺急需的主要技術攻關人員或業(yè)務骨干,本人的專業(yè)背景、工作經歷應與用人單位的產業(yè)發(fā)展方向一致。
四、申報材料
1、引進人才單位的申請函(含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法人登記證等);
2、引進人員申請表;
3、專業(yè)技術職務的資格證書(副高級以上還須提供評審表或批復);
4、引進入員的學歷、學位證書;
5、學歷、學位證書的驗證報告;
6、外省市同意調動的函;
7、近期體檢表(二級以上醫(yī)院出具,一般應在6個月內);
8、引進人員的政治表現,業(yè)務考核情況;
9、能夠反映引進人員業(yè)務能力的材料,如獎勵、專著、論文等有關材料;
10、用人單位與引進人員簽訂三年以上的聘用或勞動合同;
11、調動及隨遷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外省市戶籍證明及本市遷入地戶籍證明(戶主同意落戶證明、房產證明等);
12、婚姻證明(結婚證書、離婚證書、未婚證明等)、生育證明(獨生子女證、已婚未育證明等)
13、其它必須的證明材料。
注:以上相關證明材料一般應準備原件和復印件各一套,受理部門在驗原件后留存復印件。
五、辦理程序
1、用人單位備齊書面材料后,根據人事管理權限,向市、區(qū)(縣)人事局申報;
2、經批準后,調動人員持《調令》、《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遷戶落戶確認單》、本人身份證到本市遷落地所在區(qū)(縣)公安分局的戶政部門辦理《準予遷入證明》。
3、持《準予遷入證明》到外省市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證》;持《調令》到外省市原單位辦理人事關系調出手續(xù)。
4、調動人員到本市調入單位報到后,填寫《申報常住戶口登記表》(須填寫完整)并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如人事檔案需委托人才交流中心管理,應及時辦理檔案托管手續(xù)。
5、持《準予遷入證明》、《戶口遷移證》、《申報常住戶口登記表》、《遷戶落戶確認單》、《存檔憑證》以及《調令》復印件到原調滬手續(xù)承辦部門換領《申報戶口證左邊明信右邊》。
6、持《戶口遷移證》、《準予遷入證明》、《申報戶口證左邊明信右邊》、《遷戶落戶確認單》、入戶地戶口簿到入戶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xù)。
六、受理時間:
周一至周五
9:00-11:30;13:30-17:00
七、受理機構
(1)上海市人事業(yè)務受理中心(上海市大木橋路123號)
(2)上海市人才服務中心(浦東:上海市商城路660號;浦西:上海市中山西路620號)
(3)上海市各區(qū)縣人事局委托受理機構
網上受理:上海市引進人才網上服務系統(tǒ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