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獨生子女的父母在上??梢噪S子女落戶口嗎?公布全網(wǎng)最全2020年上海市親屬投靠類戶口遷移政策、辦理條件。包含:2020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戶上海、夫妻配偶投靠辦理上海戶口、外地父母老人投靠上海戶口子女最新政策全文。之前上海戶口網(wǎng)就給各位朋友們分享過申請要求和辦理流程,今兒再來一個個給大伙兒講述。2020年需要投靠上海直系親屬的外地居民,保存好這篇文章,方便辦事。有不懂的戶籍問題第一時間向本站進(jìn)行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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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關(guān)于子女投靠2020年落戶上海政策解讀
(一)原由上海經(jīng)動員、分配去外省市工作人員(以下簡稱“支內(nèi)、知青人員”),現(xiàn)戶口已回滬落戶的,其子女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回滬落戶:
1.上海支內(nèi)、知青人員本人未生育子女,其戶口回滬落戶前已經(jīng)依法收養(yǎng)的子女,長期隨養(yǎng)父(母)在上海共同生活、年齡不超過25周歲、未婚、未育、無子女、在外省市未就業(yè)的,可以在養(yǎng)父(母)戶口所在地落戶;
2.上海支內(nèi)、知青人員生育的子女,因病、因傷或因身體重度殘疾而完全喪失生活自理能力,需要父母照顧,與父母長期共同生活,且未婚、未育、無子女、在外省市未就業(yè)的,可以在其父(母)戶口所在地落戶。
(二)上海支內(nèi)、知青人員無子女回滬落戶的,可以照顧一名未婚、未育、無子女、在外省市未就業(yè)、且實際生活基礎(chǔ)長期在上海的親生子女,或符合前述規(guī)定的年滿16周歲不超過25周歲的一名孫輩,在申請人本人擁有的合法住所處落戶。
知青類各種疑難解答查看→上海戶口投靠人如系未成年人的,應(yīng)當(dāng)依法委托一名上海常住戶口人員代為監(jiān)護(hù)。
(三)外省市人員與上海常住戶口居民(在上海戶口登記滿5年)生育的未成年子女,按下列規(guī)定辦理:
1.父母生育的唯一子女系非婚生,該子女取得《獨生子女證》,或其父(母)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可以在父(母)戶口所在地落戶;
2.上海一方因死亡、判刑被注銷上海常住戶口的,其與外省市人員生育的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子女,出生后一直在上海生活的,可以在上海(外)祖父母戶口所在地落戶;如(外)祖父母死亡或不同意落戶的,可在本人、親屬或愿意接受其落戶人員在上海的合法住所處落戶。
(四)父(母)遷滬落戶時,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生育的未成年繼子(女),其父(母)擁有撫養(yǎng)權(quán)滿5年,且其隨繼父(母)在滬共同生活居住滿5年的可以隨遷。
二、關(guān)于夫妻投靠2020年落戶上海政策解讀
(一)上海支內(nèi)、知青人員及其生育的子女與上海常住戶口居民(在上海戶口登記滿5年)婚姻登記的,可以在配偶戶口所在地落戶。
(二)上海常住戶口的少數(shù)民族、華僑人員(在上海戶口登記滿7年)婚姻登記的,可以在配偶戶口所在地落戶。
(三)外省市人員與上海常住戶口人員結(jié)婚后,上海一方死亡的,其與上海一方生育的子女已有上海戶籍,外省市人員未再婚、實際生活基礎(chǔ)在上海、外省市無子女的;或外省市有子女但均已成年,其具有上海戶籍的子女尚未成年的,可參照“滬府〔2009〕70號”夫妻投靠第(一)項規(guī)定在上海子女戶口所在地落戶。
【備注:“滬府〔2009〕70號”夫妻投靠第(一)項
外省市人員(指農(nóng)業(yè)戶口和非農(nóng)業(yè)戶口的無業(yè)人員,下同)與具有上海家庭常住戶口的居民(指在上海已登記常住戶口滿10年)依法辦理婚姻登記滿10年、年滿35周歲,可準(zhǔn)予其在配偶戶口所在地落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