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協議》是應屆畢業(yè)生在第一次就業(yè)的時候必須簽署的協議由學生本人、畢業(yè)的學校、學生要去的單位三方簽訂故稱《三方協議》。協議中明確了三方的權利和義務包括學生報到、學校派遣、單位接收、等內容?!秳趧雍贤肥怯萌藛挝煌瑒趧诱咭婪ù_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根據《勞動法》等勞動左邊法律右邊、法規(guī)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受國家左邊法律右邊的保護對訂立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產生約束力是處理勞動爭議的直接證據和依據。《勞動合同》是由勞動局負責審查?!斗諈f議》是非北京生源應屆畢業(yè)生在北京就業(yè)的時候必須簽署的協議由學生本人、學生要去的單位雙方簽訂由人事局審查。
二、如何簽訂三方協議
1、三方協議是由畢業(yè)生、用人單位和學校三方之間就學生就業(yè)方向簽訂的一種協議由三方共同簽署后生效。對簽約的三方都有約束力。畢業(yè)生與用人單位經過雙向選擇達成就業(yè)意向后必須簽訂學校統(tǒng)一發(fā)放的《高校畢業(yè)生、畢業(yè)研究生就業(yè)協議書》畢業(yè)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其他就業(yè)協議書無效。
2、就業(yè)協議在畢業(yè)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終止。就業(yè)協議是明確畢業(yè)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勞動合同是畢業(yè)生上崗后從事何種崗位、享受何種待遇以及相關的權利和義務的左邊法律右邊依據。
3、就業(yè)協議的主體合法原則。簽訂就業(yè)協議的當事人必須具備合法的主體資格。對畢業(yè)生而言就是必須取得畢業(yè)資格如果畢業(yè)生在派遣時未取得畢業(yè)資格用人單位可以不予接收而無須承擔左邊法律右邊責任。
4、填寫用人單位名稱時務必注意是否與單位的有效印鑒上的名稱一致如不一致協議無效。
5、學生填寫自己的專業(yè)名稱時要與學校教務處的專業(yè)名稱一致不能簡寫。6、試用期與見習期的時間。外企、合資企業(yè)、私企一般采用試用期根據合同期的長度可以由13個月不等通常試用期為3個月不得超過6個月。國家機關、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見習期通常為一年。試用期和見習期只取其中之一將另一項劃去。
7、違約金。由學生和用人單位雙方協定。不少單位為了“留住”學生以高額違約金約束學生。學生應該在協商中力爭將違約金降到最低通常違約金不得超過5000元。
8、現行的畢業(yè)生就業(yè)協議屬“格式合同”但“備注”部分允許三方另行約定各自的權利義務。
9、學生在簽訂“協議”時必須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步驟。等用人單位填寫完畢、蓋章后再到學校就業(yè)指導中心鑒證蓋章。有的學生偷懶自己填寫完畢后就直接到學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中心要求蓋章。后果是單位在填寫時工資待遇等與過去承諾的大相徑庭。學生不滿卻因為自己和學校都已經簽字蓋章回天無力。要不逆來順受要不就被迫違約賠償用人單位。
三、簽定三方協議時的注意事項找份工作不容易找份好工作更不容易于是你也許會草草“就范”讓那些忽略的細節(jié)擾亂你進入職場后的心情。且聽此地事后諸葛亮幫你防范可能對你的傷害?,F象一工資大縮水。很多學生在進單位后實際拿到的工資與協議書上寫好的工資數額相比大大縮水原因是公司依法代扣了有關費用。有的學生大呼上當一氣之下想跳槽但又因為就業(yè)協議或勞動合同上的違約金壓力而猶豫不決。其實在簽就業(yè)協議前與用人單位充分的溝通則完全可以避免了這樣的煩惱。
你不妨問清幾個問題
1、你的工資是稅前工資還是稅后工資。稅前工資是包含了你依法應當承擔的個人所得稅你實際拿到的工資還要扣除個人所得稅金額。如果用人單位答應支付你稅后工資則建議你要求用人單位在就業(yè)協議中予以明確否則發(fā)生爭議時將被認定為稅前工資。
2、明確用人單位繳納的社會保險即明確用人單位將為你交“城?!边€是“鎮(zhèn)?!薄H缡恰版?zhèn)?!惫べY中就不必扣除個人負擔部分。如果是“城?!蹦阋c用人單位明確你的工資當中是否包含社會保險金的個人承擔部分。如果用人單位答應為你承擔社會保險金的個人承擔部分則建議你要求用人單位在就業(yè)協議中予以明確。
3、確認你的工資中是否包括住房公積金。你的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按照你被錄用后首月的工
資金額的7%計算。如果沒有明確約定那么你的工資一般都包含了住房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都會代扣代繳。
四、警惕六種勞動合同
針對勞動合同中存在的侵犯勞動者權益現象日益增多的問題昨天遼寧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提醒廣大求職者警惕勞動合同中的6種陷阱。一旦勞動合同中出現下列情況勞動者可以拒簽也可以向勞動部門舉報。
1、“霸王合同”在有一些勞動合同中的“由甲方決定”、“按照甲方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等字樣這
2、“押金合同”一些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里用各種名目向求職者收取風險基金、保證金、抵押金等一旦求職者主動要求離開用人單位這些抵押金就很難要回來了。
3、“暗箱合同”還有一些用人單位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根本不與勞動者協商也不向勞動者講明合同內容。在合同中只從企業(yè)的利益出發(fā)來規(guī)定用工單位的權利和勞動者的義務而很少或者根本不涉及用工單位的義務和勞動者的權利。
4、“性命合同”有一些從事帶有風險工作的用人單位不按《勞動法》的有關規(guī)定履行生命安全義務提出“工傷概不負責”等條款以此來擺脫用人單位應該負的責任。
5、“賣身合同”一些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提出幾年內求職者不可以跳槽到同行業(yè)的公司工作或求職者一切行動都得聽從用人單位安排等侵害勞動者權利的內容。
6、“雙面合同”有的用人單位準備了至少兩份合同其中一份是假合同內容完全按照有關部門的要求簽訂以應付有關部門的檢查可在勞動過程中并不照此執(zhí)行真正執(zhí)行的可能是另一份合同。
五、簽訂勞動合同的注意事項
1、關于試用期、見習期、學徒期試用期
試用期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后為相互了解、選擇而約定的考核期適用于初次就業(yè)或再次就業(yè)時改變勞動崗位或工種的勞動者。在試用期內勞動者可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原勞動部的有關規(guī)定大中專、技校畢業(yè)生新分配到用人單位工作的執(zhí)行為期一年的見習期制度見習期內可以約定不超過半年的試用期。試用期是勞動合同期限的一部分如果用人單位以試用期為由拒絕簽訂勞動合同或者承擔義務是違法的行為。勞動合同約定的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同時試用期的延長或縮短都屬對雙方約定的變更包括對勞動合同其他條款的變更都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如任何一方不能接受則應按原約定繼續(xù)履行左邊法律右邊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用人單位對工作崗位沒有發(fā)生變化的同一勞動者只能試用一次。這個限制的例外是用人單位對因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而調整工作崗位的可以按照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試用或試工。根據《通知》規(guī)定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日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0日。見習期:見習期是我國針對應屆畢業(yè)生進行業(yè)學徒期學徒期實際上類似于見習期只是針對的人群不一樣主要是指工廠在招收工人時進行崗前培訓這個階段。根據原勞動部1996年制訂的有關規(guī)定學徒期是對進入某些工作崗位的新招工人熟悉業(yè)務、提高工作技能的一種培訓方式在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后這一培訓方式仍應繼續(xù)采用并按照技術等級標準規(guī)定的期限執(zhí)行。試用期和學徒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試用期和學徒期可以同時約定但試用期不得超過半年
2、關于工資、培訓費
工資勞動報酬包括試用期工資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一致確定但不應低于法定標準即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培訓費在用人單位為特定勞動者提供某些特殊待遇的前提下用人單位可以與享受這些特殊待遇的勞動者約定一個附屬期限即服務期。在這個期限內勞動者不得隨意跳槽否則要承擔一定的違約責任。這些特殊待遇通常是單位花費了一定的成本提供的并且這些特殊待遇不是普遍提供給其他勞動者的。試用期內單位出資提供了各類技術培訓若是在試用期內辭職的單位不得要求支付該項培訓費用。在試用期滿后辭職的則應按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3、去外企怎樣簽合同
根據我國現行左邊法律右邊外企招聘中國雇員須通過國家特許的外事服務機構辦理。就是說法定雇主只能是國內的外事服務機構雇員只能先跟這些機構簽訂勞動合同再由他們“派”到外企去工作。如果中國公民繞過外事服務機構直接與外企簽訂勞動合同一旦發(fā)生糾紛中國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及人民法院將不予受理。理由很簡單《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處理條例》只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yè)和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而外企不在此列。
4、辭職與解聘
辭職與解聘的區(qū)別在于是誰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一方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是辭職用人單位一方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是解聘。根據《勞動法》及勞動部的有關規(guī)定用人單位依法定程序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但如果是勞動者個人主動辭職的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5、發(fā)生勞動爭論時應該怎么辦
發(fā)生勞動爭議后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當在勞動畢業(yè)生簽就業(yè)協議注意事項一報到證《報到證》全稱《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報到證》是列入國家就業(yè)方案的也畢生才能持有的有效報到證件。《報到證》的作用主要有(1)接收單位報到的憑證(2)證明持證的畢業(yè)生是納入國家統(tǒng)一招生方案的學生(3)辦理人事檔案戶口遷移等手續(xù)的憑證(4)證明畢業(yè)生具有畢業(yè)資格(5)人才服務機構存檔的證明。
二、試用期與見習期
《勞動法》規(guī)定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規(guī)定所約定的試用期必須與所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相符具體為勞動合同期限不滿六個月的不得設立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滿六個月不滿一年的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是滿一年的不滿三年的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勞動合同期限是三年以上的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秳趧臃ā返谌l規(guī)定畢業(yè)生在“試用期內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而且不需要理由也無須承擔違約責任?!秳趧臃ā返诙鍡l規(guī)定畢業(yè)生只有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單位的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見習期是國家按有關規(guī)定對大中專技校畢業(yè)生轉為國家干部編制之前執(zhí)行的見習考察期限試用期是勞動合同的約定條款是指用人單位和畢業(yè)生在建立勞動關系后為互相了解選擇而約定的考察期限。見習期與試用期的區(qū)別
1、期限不同。見習期的期限一般為一年以上而試用期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
2、使用對象不同。見習期是專門適用于大中專畢業(yè)生是對剛剛畢業(yè)的大中專生在轉為國家
干部編制之前制定的考核期間。
3、雙方約束力不同。見習期只對畢業(yè)生有約束力而畢業(yè)生則沒有對應的權利。
4、左邊法律右邊效率不同。見習期是強制性的而試用期不具有強制性。因此畢業(yè)生在簽訂就業(yè)協議時必須搞清楚自己所使用的到底是見習期還是試用期謹防上當。
三、勞動合同的解除
用人單位解除合同
(1)有權解除勞動合同而無需證的勞動者意見也不必履行特別的程序更不存在經濟補償問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guī)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傷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用人單位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來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經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屬于上述情況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必須按照左邊法律右邊法規(guī)規(guī)定給勞動者以各項經濟補償。勞動者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的
2、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由于三方協議是大學生就業(yè)的第一步也是最容易發(fā)生糾紛的一個環(huán)節(jié)因此史女士首先對三方協議相關的左邊法律右邊問題進行了講解。史律師指出三方協議是由學校作為見證畢業(yè)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一份意向性協議它具有左邊法律右邊效力但它不能替代勞動合同。同學們要正確理解和得用三方協議應該從四個方面著手第一唯一性即畢業(yè)學生不得持有多份三方協議如果學生簽訂多份三方協議則一旦出現沖突以第一份協議為準。第二左邊法律右邊效力的時限三方協議的左邊法律右邊效力在畢業(yè)生到用人單位報到之后即告終止第三方協議中的違約金必須經由畢業(yè)生與用人單位協商之后約定并且違約金的數額必須符合用人單位所在地的相關規(guī)定第四備注欄畢業(yè)生應該盡量將單位的承諾如休假住房補貼解決戶口保險等各項承諾明確寫入備注欄現實的情況是90%的以上的三方協議中備注欄全是空白。另外史律師還特別指出在三方協議涉及的三方中真正履行責任和權利雙方是用人單位和畢業(yè)生而學校只是作為一個見證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在講解三方協議時史律師還結合案例就違約金的問題與同學們進行了互動交流她提醒即將畢業(yè)的同學關于違約金的上限各地有不同的規(guī)定北京地區(qū)規(guī)定違約金不得超過畢業(yè)生12月工資的總和而上海則明確規(guī)定不得超過畢業(yè)生一個月的工資標準而在國內大部分地區(qū)都沒有明確規(guī)定違約金的上限這種情況下則以雙方協商金額為準。畢業(yè)與用人單位還可以互相約定違約金以應對用人單位違約的情況從試用期內常見的勞動糾紛試用期辭職試用期之所以稱為試用其含義就在于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均可在此期間內考察對方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雙方都具有較為自由的解除合同的方式。根據《勞動法》第三十二條之規(guī)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無需提前通知。有些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勞動者在試用期解除合同需承擔違約責任這實際上限制了勞動者的解除權因此這種約定是侵害勞動者的合法權利的行為對于這種約定條律左邊法律右邊一般確認為無效。
試用期辭退
根據《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左邊法律右邊規(guī)定得很清楚用人單位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是其必須舉證證明勞動者在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這里畢業(yè)生應當明確用人單位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時舉證責任在用人單位勞動者無需提供自己符合舉證責任無疑限制了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隨意性用人單位如果沒有證據證明勞動者在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用人單位就不能解除勞動合同否則用人單位需承擔因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所帶來的一切左邊法律右邊后果。兩個試用期是否合法有些用人單位還會第一個試用期過后與勞動者約定第二個試用期這種情況應該區(qū)別對待如果前后兩個試用期都是經過雙方協商之后在合同中確定下來那么兩個試用期相加超過左邊法律右邊規(guī)定的試用期上限的超過不合法不超過則兩個試用期皆為合法。只簽試用期合同不簽勞動合同勞動者被用人單位錄用后雙方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應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是試用期存在的前提條件。不允許只簽訂試用期合同而不簽訂勞動合同。這樣簽訂的試用期合同是無效的但“試用期”合同的無效并不導致勞動法對勞動者的保護失效。北京地區(qū)就有規(guī)定北京勞動合同管理規(guī)定只簽訂試用期合同試用期后用人單位不愿意再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反推如試用期一月可反推合同期為一年反推依據按《勞動法》關于試用期限的相關規(guī)定。另外《上海勞動合同條例》對此也有特別的規(guī)定。史律師就畢業(yè)生關心的問題現場答疑在一個小時的講課之后史律師還就同學們切身遇到的難題給他們做了現場解答。由于提問較多難免會有重復的話題為了方便朋友們閱讀現將各種提問逐一總結如下
1、我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后對方答應落實戶口并且已經兌現但此時我又想毀約請問如果我提出毀約戶口會不會受到影響。想把戶口落在北京我該怎么辦史律師總結說在畢業(yè)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后三方協議即告終止此里用人單位會與其簽訂一份正式的勞動合同其中約定了勞動者在單位的試用期限、服務期限、工資待遇及其它各項福利等等事宜合同簽訂之后雙方即正式確定了勞動關系。而在上述提到的各項約定內容中試用期是最容易出現糾紛的階段。因此關于試用期的左邊法律右邊問題史律師提醒畢業(yè)生以下幾點即是說一般的順序是先簽訂三方協議然后報道時簽訂勞動合同在其中規(guī)定相關的事宜以及試用期問題。而且試用期間或結束后如果用人單位拒絕則它需要列舉相關的證據試用期時限試用期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后為相互了解、選擇而約定的不超過六個月的考察期。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按照《勞動法》的規(guī)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不超過六個月的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行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勞動合同期限在兩年以上的試用期也不得超過六個月。必須強調的是試用期適用于初次就業(yè)或再次就業(yè)時改變工作崗位或工種的勞動者續(xù)簽勞動合同不得約定違約金。國家機關、高校、醫(yī)藥研究所、醫(yī)療行政部門采用見習期為一年試用期采用于企業(yè)、公司包括外企、合資、私企與醫(yī)院建立勞動關系的采用試用期。為15日-6個月。見習期可以延長試用期不能。見習期是具有一定強制力試用期是雙方約定。史律師關于戶口的問題有這么兩方面同學們應該要了解一般情況下畢業(yè)生的戶口是在勞動合同簽訂后落到用人單位所在地戶口是國家公安機關管轄的用人單位對員工的戶口沒有處置權。因此戶口落在就業(yè)地之后除非本人意愿否則戶口不會被遷走。如果你違約只需要承擔違約責任戶口不會受到影響。如果想把戶口落在北京只要重新簽訂一家北京的用人單位可以接收你的戶口加入單位的集體戶口或者有條件的話立一個新戶自己為戶主。2、我與用人單位簽訂三方協議時備注欄里寫明了關于戶口問題住房的問題安家費培訓、各種福利等。請問如果不簽訂勞動合同的話這個約定是否仍然有效。費用每個月固定打在工資卡上的固定性收入這里指的不是基本工資也不包括鼓勵性支出如獎金等。以你的情況為例勞動合同中規(guī)定違約金是十萬如果違6、勞務派遣中各方的左邊法律右邊關系是怎么樣的在這種關系下勞動者的戶口、人事檔案等等是怎樣的狀況落在哪里如果跳糟戶口和檔案等又會怎樣史律師勞動關系是這樣的比如說我們在一些涉外的醫(yī)療機構服務的話有兩種形式一種形式是這個醫(yī)療機構它是一個辦事處沒有用工權另一種形式是外資用工企業(yè)有用工權但為了省事考慮到保險、戶口等有一些不太好處理的環(huán)節(jié)他們也會把員工托管出去。在這里勞動者與人才派遣公司是勞動關系并同他們簽訂勞動合同保險及工資都是由他們支付。相當于人才派遣公司把自己的員工派到外資企業(yè)去工作人才派遣公司給用工單位提供的勞動服務。在上海人們稱之為特殊的勞動關系而在北京則認定為二者無任何直接關系。戶口人事檔案保險檔案也都在人才派遣公司。但是戶口在人才派遣公司并不表示人才派遣公司對戶口等有處置權人才派遣公司只有保管權。如果跳糟戶口和檔案等可以遷到新單位。在條件成熟的時候你也可以單開戶。7、我與用人單位的合同中約定服務期為三年我擔心如果我在服務期內辭職用人扣壓我的戶口及其它人事關系等向我索要賠償請問我的擔心有必要嗎史律師完全沒有必要任何一個企業(yè)都沒有處置戶口的權利戶口的管理不在于用人單位戶口上在用人單位處用人單位只是一個集體戶口的戶主他只有保管權。另外任何用人單位都不得以扣壓證件及勞動都其它重要資料為要協向個人索取賠償。8、在北京地區(qū)如果有的單位在簽合同之前先去試用兩上月沒有任何書面約定之類我是否應該去答從左邊法律右邊上講任何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為其付出勞動確立勞動關系的話都必須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如果不簽訂的話是違法行為會被勞動監(jiān)察部門罰款我的印象中少簽一份合同是罰五百,當然遇到這樣的事情時用人單位讓我們付出勞動他們支付勞動報酬在左邊法律右邊上我們稱之為事實勞動關系也就不存在試用的問題。事實勞動關系在北京地區(qū)的規(guī)定是如果要辭退的話必須同樣按照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去進行。在這里有個特殊就是如果員工拒絕辭退的話用人單位必須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
史律師仍然有效。如果簽訂了勞動合同對你的福利等等有變更的約定的話視為對原合同的變更以新合同為準3、我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合同中約定在公司的服務期五年合同中沒有說違約金的問題只是簡單地說如果勞動者畢業(yè)之后不滿五年離開單位的話勞動者需要賠償工資及其它費用總數的300%請問這個協議合不合法?史律師不合法在勞動合同中是不能約定懲罰性賠償金的而賠償金必須以他的實際損失為準。對于用人單位出資培訓等在服務期協議中有兩項約定會體現一個是對違約金的約定一個是賠償損失的約定。違約金是指勞動者不能履行約定回去上班的話你要承擔的違約金,而這個違約金沒有損失產生也要承擔違約金在北京的高限是不得高于12個月工資總和關于單位向勞動者支付的各種培訓和學習的費用如果用人單位將培訓等費用計算在違約金之中那么勞動者無需支付。如果在關于違約金的內容里沒有體現而是將損失單列出來作為賠償損失的約定則需要支付損失。4、在三方協議中用人單位承諾安家費20萬而在簽訂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推翻了三方協議的約定如果我不簽則會影響這段時間再次找工作請問我該怎么辦?史律師在就業(yè)崗位比較偏遠或者條件比較艱苦的情況下用人單位為了吸引和安撫人才一般會做出類似的承諾。根據相關左邊法律右邊要變更這20萬的約定必須雙方協商一致如果你不同意變更的話那么用人單位應該嚴格按原三方協議的約定執(zhí)行。因此你可以要求對方堅決履行三方協議的承諾如果對方不予履行你可以要求對方賠償你的個人損失??紤]到你的人事關系已經轉到當地找工作暫時只能在這個地方找那么你這時可以主張這20萬安家費的一部分作為損失。當然你可以全部主張但左邊法律右邊不會全部支持由此可見三方協議的左邊法律右邊效力還是相當大的5、我與北京一家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其中規(guī)定我一旦違約將向用人單位支付10萬元的違約金請問在北京地區(qū)違約金具體的計算方式是怎樣的史律師勞動服務期約定為五年這是一般醫(yī)院的通用做法。在沒有新的左邊法律右邊頒布之前北京地區(qū)違約金的上限仍然以12個月工資標準為準。這里需要指出的是協議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工資是指“月工資性”收入即勞動者付出勞動之后用人單位按月給予的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