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組織機構
文學院成立推免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如下:
組長:吳仲鋼、張勇安
副組長:倪蘭、姚蓉、袁銘
組員:徐堅、黃景春、許道軍、唐傳星、梁爽、杜曉艷
二、推薦原則
1.堅持科學遴選,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以德為先,把學生思想品德考核作為推免生遴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jù)。要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注重對學生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xiàn)、道德品質、科學精神、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薦和錄取。
2.突出考查學生的一貫學業(yè)表現(xiàn)。注重并加強對學生本科階段學習情況的過程性評價,將本科階段學業(yè)綜合成績作為推免工作最基礎的遴選指標。
3.引導學生全面發(fā)展。將學生參軍入伍服兵役、參加志愿服務、到國際組織實習、科研成果、競賽獲獎等符合全面發(fā)展價值導向等因素納入學院推免遴選指標體系,綜合評價學生的各方面表現(xiàn)。
4.堅持嚴格管理,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保證質量的原則。嚴格執(zhí)行教育部有關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文件精神,按規(guī)定的管理辦法和程序實施,堅持全面考查、綜合評價、擇優(yōu)選拔、公平公正的工作機制,切實提高推免選拔質量,堅決杜絕各種不正之風。
三、推薦工作
(一)推薦名額
1
漢語國際教育
4
5
2
漢語言文學
10
12
3
歷史學
7
9
單列名額
類別
上海大學推免名額
部門
1
研究生支教團
10
校團委負責落實
(二)推薦對象及條件
1.推免申請范圍:上海大學2021年應屆本科畢業(yè)生(不含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學生)。
2.推免申請條件:
(1)擁護黨的領導,具有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操和集體主義精神,社會主義信念堅定,社會責任感強,遵紀守法,積極向上。
(2)品行表現(xiàn)優(yōu)良,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記錄,受過學校留校察看及以下紀律處分的學生,推免工作開始(日期以學校發(fā)布正式通知為準,下同)前處分已解除的,不受原處分的影響。
(3)追卓越、創(chuàng)一流,勤奮學習,刻苦鉆研,有較強的創(chuàng)新意識、創(chuàng)新能力和專業(yè)能力。
(4)學業(yè)成績優(yōu)良,截至2019-2020學年夏季學期結束,專業(yè)平均績點不低于3.1,且無不及格必修課程(注:經重修后合格,可認定為目前無不及格必修課程)。
(5)身體健康,符合規(guī)定的體檢標準,并達到國家規(guī)定的體育鍛煉要求。
(6)定向生不享受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待遇。若提出申請推免資格,必須在學院上報推薦名單或個人申請的時間節(jié)點前,提供定向?。▍^(qū))同意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的函件等相關文件。不能提供相關文件者,學院不接受推免申請。
四、推免遴選指標的設定
1.遴選指標的組成。遴選指標包含學生學業(yè)綜合成績和體現(xiàn)學生全面發(fā)展的相關項目指標,前一項占排序總分70%,后一項占30%。
(1)學業(yè)綜合成績指學生本科階段學業(yè)綜合成績,即截至2019-2020學年夏季學期結束,學生所修讀的所有本科課程的平均績點(以學生成績大表為準)。
(2)全面發(fā)展的相關項目指標主要包括學生提供的以下六個類別證明或成果:
第一類:入伍服兵役
第二類:志愿服務
第三類:國際組織實習
第四類:科研成果
第五類:競賽成果
第六類:體育競賽成果
第四類項目原則上僅限本科階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獨立作者或第一作者發(fā)表的與學業(yè)相關的科研論文;第五類項目是學生作為主力成員參加與學業(yè)相關的國內權威科研競賽(全國賽)并獲得三等獎以上獎勵(國際賽事參照執(zhí)行,但不得低于國內賽事相關要求)。該部分的具體操作辦法詳見《文學院本科生2021年推免直升研究生綜合評價左邊加分右邊細則》(附件⊥1110⊥)。
學生全面發(fā)展相關項目指標權重,每一類中有多項左邊加分右邊情況時,原則上只取最高一項。學生與直系親屬或學歷、職稱、職務明顯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競賽獎項等僅作為參考,不納入本人推免遴選綜合評價成績計算體系,同等條件下可優(yōu)先考慮。
2.學術專長的認定。學院成立不少于5人的學術專長推免專家審核小組(專家審核小組成員均具有相關學科副教授以上職稱),對申請推免資格學生的科研創(chuàng)新成果、論文、競賽獲獎獎項及內容進行審核鑒定,排除抄襲、造假、冒名及有名無實等情況,專家審核小組及每位成員都要給出明確審核鑒定意見并簽字存檔。如有需要可組織相關學生進行公開答辯,答辯全程錄音錄像,答辯結果要公開公示。通過審核鑒定或答辯的學生特殊學術專長,須在學校網站上予以公示。
五、推免工作的具體安排
1.擬申請推免學生于9月24日下午4點前,將《2021年上海大學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推薦表》(附件2)、《申請上海大學2021年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承諾書》(附件3)、成績大表、其他佐證材料一并交至東區(qū)5號樓106室。推薦表上推薦人由輔導員簽字,推薦意見由學術導師簽字。相關表格下載地址:上海大學文學院官網--通知公告欄目。
2.9月28日前,學院組織學術專長推免專家審核小組對申請推免資格學生的相關材料進行審核。
3.9月28日,學院對擬推薦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天。公示結束后,向教務部上報擬推薦名單及相關材料。
4.10月8前,學校推免工作領導小組聽取并審定當屆推免生名單;教務部公示當屆推免生推薦名單,并將名單上傳教育部“全國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tǒng)”。
5.研究生支教團推免專項計劃(10個名額,錄取單位為本校)面向全校招生,申請者向學院團委提出申請并獲得所在學院研究生支教團的推薦資格后,統(tǒng)一向校團委報名。校團委、學院團委須將研究生支教團推免專項工作方案及時公布并報教務處,同時負責落實。
六、注意事項:
1.經學校推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獲得推免資格的學生,要履行《申請上海大學2021年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承諾書》的承諾。學校不再將其列入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計劃,不接受其赴境外公派留學的申請,不受理其放棄推免資格申請。
2.申請攻讀本校推免生的學生,沒有獲得上海大學推薦名額的,本校不予接收;申請攻讀外校推免生的學生,沒有獲得上海大學推薦名額的,外校錄取或任何承諾均不獲承認。
3.學生可申請普通推免生、本校研究生支教團專項推免生,但只能選擇其中一項,同時申請兩項者無效。
4.推薦2021年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以本文件精神為準,任何個人的承諾均無效。
附件1:《文學院本科生2021年推免直升研究生綜合評價左邊加分右邊細則》
附件2:《2021年上海大學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推薦表》
附件3:《申請上海大學2021年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承諾書》
上海大學文學院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