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戶條件】
凡具備博士學位(含雙碩士),自愿來到哈爾濱市居住、工作的人員
【申請材料】
1.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接收單位證明
3.人事部門或人才中心落戶證明
【可隨遷人員】
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和雙方父母(注:隨遷是在申請人落戶時一同辦理)
哈爾濱市各類隨遷所需材料
【辦理地點】(由市局直接審批)
哈爾濱市公安局
地址:道里區(qū)紅星街9號
聯(lián)系電話:
上班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13:30至16:30
哈爾濱市公安局松北分局
地址:哈爾濱市松北區(qū)怡園小區(qū)西側
聯(lián)系電話:
上班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13:30至16:30
【辦理時限】
由申請人本人直接到市公安局戶政管理支隊辦理,隨來隨辦。
【辦理流程】
申請人本人攜帶資料直接到市公安局提交資料即可
溫馨提示:微信搜索左邊公眾號右邊哈爾濱左邊本地寶右邊,關注后在對話框回復【落戶】可獲哈爾濱落戶條件、辦理材料、辦理指南、網(wǎng)上辦理入口以及更多落戶辦理相關內(nèi)容